沐涵 2026-04-02 20:03:4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2026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国家发改委)

* 指导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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