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 2025-12-19 16:57:45
【两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意见》明确,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 指导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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